條款及細則英

海外旅行團條款及細則

本社網頁內之團費只標示單人報團佔半房計之費用,並未包括機場稅項.燃油附加費、服務小費等,詳細費用請參閱價目表或致電3956-4611查詢。團費亦不包括其他開支如個人旅港保險、入境簽證費用,以及各項附加費包括並不限於單人房附加費、停留尾站附加費、提升航機客艙級別附加費等。

本社網頁內之所有報價(包括並不限於團費、套票費用、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港口服務費及政府稅.旅遊保險要等).禮品優惠及折扣優惠為當天之最新價目,如有任何更改,一切以確認訂位時本公司電腦系統內所顯示之團要及名額為準。

本社網頁內之報價均以港幣作單位(部份特別註明除外),客人繳交任何費用均需要以港幣結算。若閣下將經由海外銀行轉帳至本社銀行戶口,則須要承擔匯率引起的差價。 以上行程,酒店及餐膳安排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而有所改動,本社將盡量於出發前通知有關客人,讓客人簽署確認。

標示「成行」的出發日期為該團隊已有足夠人數成行,成功出發的機會相當高,並且仍然接受報名。但如遇不可控制之特殊情況而未能出發,團隊將取消而本公司將按旅遊業議會指引退回團費。

為保障客人權益,請於報團前與本社旅遊顧問確認閣下手上行程為最新版本,並已參閱及接受本社網頁上之細則與責任條款。

凡參加旅行團而要求更改團體機票,即包括但不限於停留尾站、提升航機客艙級別或自攜機票,請於報名時註明並須繳付相關附加費。航班時間、機位名額及費用均以航空公司為準。機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凡參加旅行圍自攜機票之客人,必須於購買機票前聯絡本社以配合團隊之出發情況,否則如有任何損失本社概不負責。

客人必須持有有效期為6個月或以上的護照或旅遊證件[以回程抵港日計算]。

客人必須時刻遵守各項活動主辦單位之指引(包括行程表所列之活動和客人額外自費之活動),以及瞭解活動場地緊急逃生路線和救生設備之存放位置,以策安全同時,留意個人健康狀況,衡量當地環境及活動內容等,以評估應否參與,並承擔一切責任後果。

如有需要,更應尋求醫生或專業人士之意見。

客人應小心選擇符合個人特定需求的旅遊綜合保險並確保已清楚瞭解保單覆蓋範圉和特別條款包括不保事項以保障自身利益。如有需要可致電3956-4611查詢,客人於報名時即時購買ZURICH INSURANCE 可獲保費9折優惠。

自費活動收費表僅供參考,如有更改,將以當地接待公司公佈為準,並由隨團領隊另行通知。

本社通常為保證成行的旅行團安排於團隊出發前一至兩個星期舉行餞行茶會款待客人,以講解預備遠行之有關事項,詳情請參閱本社網頁上之茶會地點。

訂位

海外旅行團

.出發前60天或以上,訂金收費為旅遊費用的40%

.出發前30天至60天,訂金收費為旅遊費用的70%

.少於出發前30天,訂金收費為/旅遊費用的100%

取消行程及退款

海外旅行團

.於出發前180天或以上取消行程,取消費用為旅遊費用的30%或行政費用USD 100(以較高者計)。

.於出發前121天或以上取消行程,取消費用為旅遊費用的70%。

.於出發前0-120天內取消行程,或在旺季出發,取消費用為旅遊費用的全數。

.沒有通知本公司而取消行程,取消費用為旅遊費用的全數。

根據香港旅遊業議會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第二百零三號指引,旅行社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旅行團,處理團員退款時可以收取該指引列明的手續費,及退票費(如適用);詳情請瀏覽香港旅遊業議會網站( www.tichk.org )。」

本公司根據 “香港旅遊業議會”守則,關於『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的第二百零三號指引,有權於“逼不得已”情況下,於出發前或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旅遊項目,或縮短或延長旅程,對此所引發之額外支出或損失,概與本公司無關,團員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逼不得已”理由乃迫不得已理由」指戰爭、政治動盪、恐怖襲擊、天災 、疫症、 惡劣天氣 、交通工 具發生技 術問題、 載運機構 臨時更改 班次 / 時間表、罷工、工業行動、旅遊目的地政府 / 世界衛生組織發出旅遊警告、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紅色 / 黑色外遊警示,以及其他業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遊的情況。

更改行程

.旅遊文件一經發出,如有任何更改,必須繳付每位港幣HKD 350 正之手續費及由航空公司、酒店或其他賣方收取的額外費用,此項費用根據不同賣方的慣例釐定。

.任何於旺季預訂之機位及酒店住宿,一經確認均不可更改。

.除本公司根據細則及條款而修改行程外,及個別航空公司或酒店提出的要求,所有行程均不可更改。旅遊套餐包括的一切酒店住宿、機票或其他閣下未有享用的服務一概不可退款。